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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245**区新繁街道(****收费站处)大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补遗书第01号企业业绩原条款为:
| 企业业绩 |
15分 |
投标人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施工业绩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类似施工业绩加2.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标书代写 类似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70万元的路基路面养护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满足投标人须知第3.5.5条的要求,业绩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 |
修改为:
| 企业业绩 |
15分 |
投标人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施工业绩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类似施工业绩加2.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标书代写 类似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70万元的路基路面养护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满足投标人须知第3.5.3条的要求,业绩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 |
2.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