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20万吨肥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肥料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县**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兴****公司
五、项目概况:****于2011年在**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实施了“年产20万吨肥料(15万吨配方肥、5万吨BB肥)灾后重建技改扩能项目(一期项目)”(三环保〔2011〕30号),2015年实施了“年产20万吨新型生态环保作物专用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期项目)”(三环保〔2015〕80号),为适应市场发展,现企业拟对原一期项目实施“年产20万吨肥料技改项目”(代码:****),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20年前完成生产设施改造,期间未履行环评手续,****环境局对其“未批先建”行为正在核实调查中,企业现办理环保手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车间布局进行调整及适应性改造,包括生产区(增加包膜机、热风机等设备,增加大块破碎、转鼓整形、烘干、冷却等生产工艺)、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原料堆料区、成品堆放区)、办公及生活设施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等。建成后,将原配方肥、BB肥调整为复**,年产能为20万吨。
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3.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基础工程已全部完成,根据报告表回顾分析施工期间基本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保措施,未发现工程造成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二级喷淋塔废水用于转鼓整形工艺,不外排;锅炉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研发废水经已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沉淀+接触消毒”工艺)处理达《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2011)表2****园区污水管网,最****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最终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区、破碎区、搅拌混合区、挤压造粒区等区域为密闭区,投料、破碎、搅拌混合、挤压造粒等废气通过抽风收集进入冷却筒冷却后,和冷却废气(G6)经“旋风除尘器(TA005、TA006)+重力沉降(TA007、TA009)+喷淋塔(TA010、新增TA011)”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筛分粉尘、包装粉尘通过“软帘+集尘罩”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TA005、TA006)+重力沉降(TA007、TA009)+喷淋塔(TA010、新增TA011)”处理;烘干尾气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TA001、TA002、TA003、TA004)+重力沉降室(TA008)+喷淋塔(TA010、新增TA011)”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DA002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烘干炉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要求,氨排放执行环保绩效B级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废气执行环保绩效B级要求,其中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要求、氨满足环保绩效B级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企业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自动拆包机、除湿机、喷淋塔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污泥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做建材综合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及其废弃包装物、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公司处置、实验室废液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原料库(油品储存区)、事故水池、维修室、车间内用油设备地面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原辅材料为各类化学品(硫酸铵、硫酸、矿物油等),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生产区及贮罐区的泄漏、火灾和爆炸,以及环保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的事故性排放;事故发生后如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严格按照安全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及安全生产,生产区、储罐区设置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设置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表要求在储罐区设置围堰、导流沟,厂区内配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应急池等,当发生事故时杜绝泄漏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企业须及时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备;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JXQB-0128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园区**工业区规划修编(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局审查意见(绵环函〔2025〕49号),****园区产业规划。根据《****园区**工业区规划修编(2024-2035年)用地布局规划图》以及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0>560号)说明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县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