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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6-05-09 16:48】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00 分
技术响应:30.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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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标书代写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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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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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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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技术性能 (0~15.00) |
根据投标人技术标准响应、技术规格、参数响应、配置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基础分10分;出现正偏离,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出现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15.00 |
| 安全性能 (0~9.00) |
具备多重BMS保护(过充、过放、过流、短路、温度)得 5 分,缺失一项扣1分。 具备智能温控(充电/放电温度监测及保护)得2分,仅有基础监测得 1分。 电池组防护等级≥IP65得2分,低于IP65不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9.00 | ||
| 应急处置方案 (0~6.00) |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评审。优得6分,良得4分,中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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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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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交付周期 (0~2.00) |
承诺首批交付≤20天得1分,≤10天得2分。 | 2.00 |
| 保险保障 (0~2.00) |
投标时提供保单,产品责任险单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元得2分;≥500万元得1分。提供完整保单得分,不提供保单不得分。 | 2.00 | ||
| 故障处理 (0~1.00) |
建立快速应急响应机制,承诺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处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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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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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 (0~10.00) |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及保修内容,质保期承诺,服务流程故障响应及解决机制,售后服务质量保障等)进行评审。优得 10 分,良得 7 分,中得 4 分,差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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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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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0~10.00) |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人员体制配备及供货进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审。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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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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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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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0~5.00) |
投标人自202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或同类产品在**范围内每具有1个销售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同一业绩合同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及发票,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内容、规模、合同签章页等主要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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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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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
| 地址: | **市**江浦街道建设路9号 | 地址: | **市**区珠江镇**大街 |
| 联系人: | 王根珠 | 联系人: | 王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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