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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场地现状厂房拆除项目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2026-05-11 |
| 2026-05-22 |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席先生|联系电话:0570-****381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研究院****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场地现状厂房拆除项目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其他 | ****研究院****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场地现状厂房拆除,实际需拆除范围以转让方指定的地面建筑物以及交付时存在的构筑物、附属设施等,具体数量、质量、面积均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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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内容 |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按《特别事项约定》承担。 2.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3.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4.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 5.转让标的须在中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除危化品仓库以外的标的物的拆除工作,危化品仓库在危化品处理完成后1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工作(危化品由转让方自行处置)。 6.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现场拆除范围清单仅供参考,清单以外部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品质、数量以现场实物交付为准。特别提示:实际需拆除范围以转让方指定的地面建筑物以及交付时存在的构筑物、附属设施等,具体数量、质量、面积均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建筑物的面积及其它若有误差,则不影响成交价款,并与转让方无涉,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自行测算),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面积、品质、数量等相关风险),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修改合同价格或拒付价款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7.标的展示时间、地点:披露截止工作日前2个工作日[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57****0472],看样前请提前联系联系人,意向方未提出看标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存货场地看标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意向方勘察标的须提前电话联系,前往存放场所的人员需符合场所规定及相关要求)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市世纪大道677号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068136T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180.2548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当日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_40_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分行,账号:330********00018886),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9%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须在支付转让价款同时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拆除垃圾清运及清理工作未按转让方要求清理干净的,转让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清理,清理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转让标的须在成交并付清价款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除危化品仓库以外的标的物的拆除工作(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危化品仓库在危化品处理完成后1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工作(危化品由转让方自行处置),每延期一天扣除10%履约保证金。 5.移交时按标的现状移交(报废报损资产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数量短少或缺失不影响成交价格。(提示:本项目清单以外部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 6.受让方进场前须向转让方提供拆除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拆除施工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应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受让方对参加拆除工作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等。 7.拆除要求、施工安全及责任等未尽事项详见《拆除项目合同(模板)》,意向方完成保证金缴纳即视为充分了解并同意合同约定内容。 8.本项目不得转包第三方。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40.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产交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产交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产交无涉。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披露截止工作日前2个工作日[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57****0472],看样前请提前联系联系人,意向方未提出看标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存货场地看标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意向方勘察标的须提前电话联系,前往存放场所的人员需符合场所规定及相关要求)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合同模板.pdf 、 实地勘察证明(请报名人签字盖章).docx 、 2.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1).docx 、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 、 4.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 、 4.特别事项约定(收费标准)2025.docx 、 清单(项目及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勘察为准).png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席先生 | 电话 | 0570-****381 |
| 传真 | 057****0197 | 邮箱 | ****@qq.com | |
| 地址 | **市柯**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 | 网址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张经理 | 电话 | 150****5592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