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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裕东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7日我局拟对**市裕东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9230
通讯地址:****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1326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裕东路排水工程 | **市细鳞**岸环城路至**大桥桥头段,东侧为东环城路;西侧为**大桥;部分路段与红石村村路呈十字交叉,红石村村路东侧与裕东**侧为红石村看护房。 | **** | 位******公司 | 建设**市裕东路排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及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周围设置2m高临时挡墙,在临近敏感点处设置移动声屏障,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禁止大风天施工,土方开挖时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全围挡,场内不设沥青拌合站,外购沥青混凝土采用密闭装置储运,散装建筑材料全封闭运输并遮盖,施工车辆定期清洗;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送指定弃渣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地表附****填埋场,挤出****处理厂一厂处理;施工废水(洗车废水、试压水、沟槽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禁止在细鳞河等地表水体附近清洗、维修机械设备和车辆,雨天禁止施工,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严格执行车辆尾气检验制度,禁止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定期管护中央及两侧绿化带,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下沉式绿化带方式对路面雨水进行净化和渗透,超量雨水通过溢流式收水口排入雨排管线,汇入现有市政雨水管道系统;加强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禁止居民用油料或有毒有害物资通过道路转运,防止造成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无其他废水产生及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设置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等标志,保持路面平整,限制行车速度,确保交通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红石村看护房)噪声预测值满足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在道路两侧设置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加强道路运输环境风险管理,禁止油料或有毒有害物资非法转运;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