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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提容增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规〔2025〕4号)文件要求,****公司委托********集团有限公司厂区用地(**县北石美法片区03-005地块)规划条件调整论证。
****公司厂区用地(**县北石美法片区03-005地块)面积6720平方米,调整后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2.0≤容积率≤3.0,30%≤建筑密度≤55%,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50米。根据相关规定,****集团有限公司厂区用地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18日,公示期10天。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等******局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您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看法。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95-****7089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公司厂区用地(**县北石美法片区03-005地块)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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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