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笏石镇下郑村公墓区”建设运营合法成本及收益进行评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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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公墓区”建设运营合法成本及收益进行评估的公告
2026-05-09 17:18:54 区民政局

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所确定的法定职责,依法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适当性,****现决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墓区”建设运营的合法成本及收益情况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背景与依据

《****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莆秀政行复〔2025〕233号)撤销了本局此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莆秀民政罚〔2025〕001号),并责令本局在法定期限内,对“****公墓区”建设运营的合法成本及收益情况重新调查核实,依法计算违法所得数额后重新作出处理。

为履行上述复议决定,本局向**市**区****委员会(以下简称“下郑村委会”)发出《****公墓建设运营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其限期提交相关资料。然而,下郑村委会未在通知要求的期****公墓区建设运营成本及收益的账目、合同、票据等关键资料,导致本局无法通过其单方提交的材料直接完成法定的调查核实职责。

为确保调查程序的完整性、结论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维护包括下郑村集体及相关权利主体在内的各方合法权益,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第三条关于涉及公共利益等事项的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的规定,决定启动本次公开选聘程序,与**市**区****委员会共同委托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相关事实进行专业评估。

二、评估项目概况

1.评估对象:“****公墓区”(现属**市**区笏石街道下郑村)的建设运营合法成本及收益。

2.评估目的:****公墓区自建设之初至评估基准日止,所发生的土地、建设、管理、维护等所有合法必要成本,以及通过墓穴销售等方式产生的全部收益进行专业评估,明确其合法成本总额与收益总额,为准确区分合法收入与违法收益、依法计算违法所得数额提供客观、专业的依据。

3.评估基准日:由中选评估机构与本局协商确定。

4.评估要求:评估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估机构需对提供的所有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慎核查,评估结论须有充分的数据和事实支撑,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

三、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资产评估或相关专业服务内容。

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评估资质。

3.拥有能够胜任本项目评估工作的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类似项目经验。

4.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选聘程序与方式

1.公告发布:本公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

2.机构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评估机构可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3.资格审查:本局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

4.评估报价:本次评估采取固定总价包干(3万元),包含完成本项目评估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5.评选方式:若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超过一家,本局进行摇号选择首选机构1家,备选机构1家。

6.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将在确定后予以公示。

7.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本局和**市**区****委员会将共同与中选评估机构签订书面委托评估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该委托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

五、报名材料及方式

1.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报名申请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评估机构简介、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评估师及团队成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初步的评估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服务费用报价函。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评估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信用承诺书。

2.报名方式: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6年5月15日17:3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递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逾期送达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

地址:**省**市**区笏石街道兴秀路1333号 ****,联系人:林粦山,联系电话:0594-****79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评估费用由**市**区****委员会承担,采取固定总价包干。

2.中选评估机构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对评估过程中知悉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3.下郑村委会及相关权利主体如掌握与评估相关的账册、凭证、合同、协议等资料,可在评估期间向本局或中选评估机构提供,作为评估工作的参考。

4.本次评估形成的最终评估报告,其结论将作为本局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重新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核心事实依据。

5.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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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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