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零星改造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2026-JKGEZY-G3003)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生活区零星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现对原网页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两处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正:特定资格条件和报名、谈判评审时间。

对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 谈判公告中与原网页竞争性谈判公告不一致的三处进行更正:2.4项目内容表述(避免歧义)、2.10履约保证金条款和2.12结算方式更正。(原网页竞争性谈判公告该三处内容准确无误,仅原谈判文件内容有误,现该条更正只为保持网页公告与谈判文件一致性)

一切内容均以最新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一)原竞争性谈判公告更正

①特定资格条件

原竞争性谈判公告中3.报价方资格要求 3.10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中二维码应清晰可辨并能扫描出结果),修改为: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中二维码应清晰可辨并能扫描出结果)

②谈判文件申领时间、谈判时间

原谈判文件申领时间(报名)时间与谈判时间顺延,开评标室有变更,修改为:

5.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申领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4月30日,5月11日至5月13日。

5.2申领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下列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发送后请主动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情况(欧阳助理,0712-****343),因未及时确认报名情况或逾期确认报名情况所造成相关损失由报价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报名材料,但报名截止后得到有效确认的,按照有效报名处理。但如果经报名截止后确认材料缺陷或缺失的,视为无效报名)标书代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4)供应商违规行为告知书;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信用查询情况;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请供应商报名时按照本公告所附附件报名格式,不要自拟格式。采购机构邮箱:****@163.com。

售 价:0元。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 5 月 19 日09时00分(**时间)。

6.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19 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6.3报价地点:**市**区中北路108****银行大厦五层****二号开评标室。

6.4报价方式:由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5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7.1谈判时间:2026年 5 月 19 日09时30分(**时间)

7.2谈判地点:**市**区中北路108****银行大厦五层****二号开评标室。

(三)2.4项目内容:对3排宿舍楼、食堂及食堂西侧场地进行零星改造。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欧阳女士

办公电话:0712-****343

五.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中北路108****银行大厦五层

联 系 人:邱天、张威、肖飞、程振华

联系电话:027-****3707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12-****034

如有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线索,请联系舒先生,联系时间不限于公示期。联系电话:0712-****044。

(二)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 谈判公告更正内容

①2.4项目内容:对3排宿舍楼、食堂及食堂西侧场地进行零星改造。建设主要内容:①宿舍楼公共卫生间更换隔断板、吊顶,扩展、加固楼顶晾衣场;②食堂铺设地面砖、墙面砖并更换吊顶;③食堂及西侧场地**晾衣房;④61栋(楼号)生活区增补隐形防护网,更换楼道吊顶、卫生间隔断板,维修空鼓瓷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②2.10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需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③2.12结算方式:工程开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审计后,共计支付审计金额的97%(包含预付款在内)作为总工程款,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退还。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09
信息变更
生活区零星改造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2026-JKGEZY-G3003)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