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09 00:00
**区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区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预算 |
100万元 |
| 采购内容 |
详见采购需求。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付款方式 |
运维期满,经考核和验收通过后,按照财政相关支付要求提供相关支付凭证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
综合评审法 |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沱河路科创大厦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61-****256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长山路淮022410号1#301 联系人:丁翠云 联系电话:138****5012 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自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
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5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区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区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磋商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磋商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5月15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标文件。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
二〇二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