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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2027年度区管市政设施日常维修和应急抢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的补充、变更公告
2026年4月23日,我中心发布《关于遴选2026-2027年度区管市政设施日常维修和应急抢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现进行如下补充和变更:
一、原公告第五、遴选办法第2点规定“机选确定中选单位:将有效报价单位纳入招标代理遴选机选平台,随机抽取确定中选机构。”现补充完善为“2.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剔除报价最高的前20%(四舍五入取整)及报价最低的后20%(四舍五入取整)。****公司,我中心依据企业资质、业绩实力、人员配置、服务方案及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人大于10家时,选取价格最低的10家投标人作为有效候选单位录入机选平台;当剩余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10家时,则全部作为有效候选单位录入机选平台。【例如:当有17家投标时,剔除最高价和最低价各3家(20%按规则四舍五入),剩余11家选取价格最低的10家投标人录入机选平台;当有12家投标时,剔除最高价和最低价各2家(20%按规则四舍五入),剩余8家全部录入机选平台。】
二、原公告第五、遴选办法增加第4点,即4.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
三、将原公告第七条递交材料时间及方式变更为:“(一)递交时间:2026年5月11日—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12:00、14:00—17:30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二)递交地点:**市**区金园路金园办公区310室;(三)联系人:林工;(四)联系电话:0898-****1271.”标书代写
本变更公告发布前,已经提交的报名材料仍然有效。各招标代理机构可选择继续使用已提交报名材料,或者修改报名材料重新报名(已经提交的报名材料同时作废,逾期未提交的,视为继续使用已经提交的报名材料);本变更公告发布后,未参加原公告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可正常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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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