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开发区污水厂及配套工程项目-**周边道路”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人提供的KZ文件,接收后是空的,请重新提供。
回复:本项目招标附件中均无KZ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复核。
问题2:关于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公告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土方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及相关配套工程,图纸文件夹里含有绿化工程的施工图,清单里缺少绿化工程,请问绿化工程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不包含,以清单为准。
问题3:横六路信控设计说明书内工程量清单含有高清监控系统,8台高清网络球形摄像机(含云台功能),8台光纤收发器及8个户外网络箱,控制价清单漏项,请复核。
回复:复核无误,以设计图纸和清单为准。
问题4: 我方在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后,认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设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属于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现依法提出异议,恳请贵方修改条款。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中规定:“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问题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18bzb程序文件,导入程序时照明工程纵四路专业显示为“建筑工程”,招标文件177页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费率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不同,请问照明工程纵四路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筑工程还是市政公用工程取费
回复:经复核无误,最高投标限价中照明工程[纵四路专业取费费率已按市政专业取费。投标人费率应按市政工程计取。
问题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18bzb程序文件,请问投标时是否直接上传程序文件,由程序文件自动生成报表格式不采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格
回复:由程序自动生成报表格式。
问题7:招标文件222页“(十八)材料响应表”下备注“本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参考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本项目招标人未提供参考品牌,请问此表是否无需填报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列明参考品牌,无需填报《材料响应表》。
问题8:“评标及定标办法3.6.3异常低价指标”是否指投标总价招标文件223页“(十九)异常低价评审表”要求每个单位工程独立制表,请问是所有30个单位工程均需要填报异常低价评审表还是单指单位工程低于“评标及定标办法3.6.3异常低价指标”的某项单位工程标书代写
回复:异常低价指标为投标总价,制表为低于指标的单位工程。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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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