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大数据总枢纽数据工作定制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为大数据总枢纽数据工作提供全流程定制化技术支撑服务,服务周期1年,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数据**目录管理与治理。完成大数据总枢纽所需数据**目录的新增、更新、日常维护及合规治理;按照医保、数据主管部门要求,协助完成数据**目录要素编制与上报的技术工作。
2.数据归集与推送服务。定期归集各相关单位共享至本局的政务数据,接入医保数据中台并支撑医保日常业务开展,按要求完成外单位新增数据目录的对接与归集的技术工作;外部单位提出共享医保政务数据的需求经审批后,按程序新增数据目录,向数据需求单位推送医保政务数据。
3.数据接口调试与基础运维保障。对已上线的各类医保政务数据共享查询接口开展联调测试、日常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常态化开展接口及关联系统运维保障,严格保障政务医保数据共享传输的稳定性、准确性与安全性。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开发数据共享接口并调试上线。
4.“三医一张网”数据联动技术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三医一张网”建设所需医保数据的联动、对接、适配工作,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撑与运行保障。
(二)人员配置要求
供应商需配备专业技术团队,提供2名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各6人●月驻场,合计12人●月,团队人员需具备3年以上信息化平台运维相关工作经验。
(三)服务要求
1.服务过程需严格遵循《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及**省政务数据共享、医保信息化建设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数据处理、共享、传输的合规性、安全性。
2.建立7×24小时技术响应机制,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保障大数据总枢纽数据工作及医保相关业务正常开展。
3.与现有医保信息平台、数据中台有效对接,确保服务开展不中断现有业务、不丢失数据。
4.定期提交服务工作台账及阶段性工作报告,主动配合工作验收与评估。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须按规范编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函(明确报价、服务周期等);
(3)项目实施方案(含服务内容、人员配置、服务流程、保障措施等);
(4)售后服务承诺(含响应机制、故障处置流程等);
(5)医保信息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社保证明等。
2.所有报价文件须进行密封包装,外包装清晰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不会退还。
五、报价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递交地点:**省**市**区银杏路6号第二办公楼423室。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7:30。加急标书代写
3.联系电话:0731-****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