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1885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泉水工业区规划纵十路东向(鑫源木业北向)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7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10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1800 |
保证金: |
264万元 |
起叫价: |
264万元 |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拍卖时间: |
2026年6月1日1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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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按****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浦自然规条字〔2026〕18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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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使用条件
(一)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二)地块作为工业项目“标准地”向社会公开出让,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准入产业类型为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建设项目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建成并投产;
3.项目在投产后第1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1.67万元/亩;
4.投资强度不低于120万元/亩;
5.项目投产后,产出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
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7.能耗标准:低于国家行业能耗标准;
8.竞得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步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管理委员会监督落实。
(三)受让人因自身原因逾期3个月不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扣除开工违约金后退还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四)受让人逾期6个月项目建设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由业主组织拆除,扣除逾期竣工违约金后退还土地出让价款。****政府批准不拆除地上建(构)筑物的,给予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格70%的补偿。
(五)项目建成后,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的,经相****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予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格80%的补偿:
1.项目竣工后,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地均税收等经济指标达不到出让合****工信局核定);
2.企业自身原因停止使用土地或停止生产经营2****人民政府申****工信局、******局核定);
3.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和备案施工图建******局核定);
4.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企业生产项目已不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且拒不调整产业****发改局核定);
5.****园区整体规划或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损害园区长远****生态环境局核定);
6.存在重**全隐患且拒****管理局核定);
7.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查处,后果特别严****管理局确认)。
(六)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楼、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使用条件不得擅自改变,如果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由县政府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出让。如果受让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予土地连同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格65%的补偿。
(八)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按本地块核定的产业类型进行生产建设,如需调整产业类型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予土地连同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格85%的补偿。
(九)项目未投产前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设定和登记抵押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本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并且贷款用途必须用于本地块的开发建设,否则不予受理抵押登记。
(十)地块上建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
三、竞买人范围及资格审查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公共**交易平台(**﹒**)上传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1.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2.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本地块拍卖公告期间申请竞买人有264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64万元)的存款证明;
3.****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三)申请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其本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在**县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属****公司的,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在**县注册成立具有****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且竞买前应在竞****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四、报名申请及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应于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31日16时30分前在**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qzggzy/)权益类交易子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文件。
(二)竞买申请人必须将竞买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后,****方可受理其竞买申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31日16时30分(以到账为准,竞买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交到****的账户。标书代写
(三)竞买申请人已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已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5月3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采取网络增价拍卖方式出让。
增价幅度:每次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6年6月1日10时。
(二)拍卖竞价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qzggzy/)进行网络竞价。
六、报名方式及拍卖文件获取
(一)意向竞买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qzggzy/)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
(二)意向竞买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qzggzy/)进行用户注册。
(三)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了解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四)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五)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名。
七、拍卖竞价地点
**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qzggzy/)进行网络竞价。
八、特别提示
(一)凡在网上交易系统上以竞买人的CA数字证书和密码
登录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
(二)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未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没有参加竞价活动的;
2.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3.网络竞价的时间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
竞价的。
(三)由于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使用网络竞价系统的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竞价结果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如果因竞买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交易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竞价的客观状态、竞价系统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成交价等。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qzggzy/)进行网络竞价。平台使用问题、系统故障、技术支持业务可联系:077****3594。
九、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可选其一)
(一)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户:207********003950
(二)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分理处
账 户:825********9743598
(三)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户:450********500000363
(四)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县支行
账 户:203********100****83291
(五)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公司
账 户:632********031515
(六)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账 户:805********0001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拍卖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com)、**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qzggzy/)、****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县城**大道24号
联 系 人:黄桢、黄曲安
联系电话:0777-****527、0777-****510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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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