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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为了做好我市试点工作,****前期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商业保险机构的公告》,经自愿申报和综合评审,以下6家保险机构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有主动的**意愿,拟同意作为承办我市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的**机构:
1.中国人民****公司****公司
2.******公司****公司
3.******公司****公司
4.中国******公司****公司
5.中国****公司****公司
6.中国人寿****公司****公司
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需要承办机构与**省社保系统实现搭建对接,我局将优先与已完成对接的保险机构签订协议,抓紧启动试点工作。后续将根据全市工作推进和系统对接情况,分批开展**,逐步拓展范围,满足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多元化保障需求。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如有异议,请联系**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电话:0374-****001。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