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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09
| 项目名称 | **县水冲片区城市排水防涝提质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县**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054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雷明 |
| 联系人 | 曹小军 | 联系电话 | 132****406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6866 | 环保投资(万元) | 387.6649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6-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含16处排水防涝改造,(1)**易涝点改造:铸造广场、文家小区北面、县看守所入口、高速路连接线路口;(2)管网提质改造:卫校周边、水冲片区、鑫源小区东面、**早酒西面、**早酒东面;(3)**排水系统:城钟路(水冲-杨梅村段)、神农中路(金珠路、禾仓路)含田村段、钟水院子,御龙苑北面等**雨污管道及路面恢复;(4)其他零星排水设施修复:钟水大道东北面路段、晋屏大道、野鹿苑北面等8条道路及**人行道零星排水改造修复。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项目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同时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2、建设单位将**有关部门,为本工程的废弃物制定处理计划。运输计划可与有关交通部门联系,车辆运输避开行车高峰,****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并不定期地检查计划执行情况。3、施 工 中 遇 到 有 毒 有 害 废 弃 物 应 暂 时 停 止 施 工 并 及 时 与地方环保、卫生部门联系,经采取措施处理后才能继续施工。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施:运输车辆喇叭声、发动机声、混凝土搅拌机声以及地基处理打桩声等造成施工的噪声,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工程在距民舍 200 米的区域内不允许在晚上十一时至次日上午六时之间施工,同时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对必须在夜间施工而又影响周围居民声环境的工地,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同时也可在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立临时的声障之类的装置,以保证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 | ||
| 承诺:**** 雷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雷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