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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街道寺口方村生态共富消纳场项目涉及林木砍伐权转让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2026-05-11 |
| 2026-05-15 |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经理|联系电话:0579-****6116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名称 | **市**街道寺口方村生态共富消纳场项目涉及林木砍伐权转让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其他 | 本次转让标的为**市**街道寺口方村生态共富消纳场项目使用林地范围内的全部林木,涉及花街镇梧龙村龙盘岭自然村、**街道五星村叶儿坑自然村、**街道月桂村寺口方自然村。总使用林地面积:15.0427公顷,林木总蓄积:1637 立方米,树种结构:松阔混交林,其中松树约占 55%,阔叶树约占 45%,权属性质:村集体所有,属一般商品林,特殊情况:松树为松材线虫病疫木,****草原局相关规定,仅允许定点除害加工,不具备正常商品木材流通价值。(摘自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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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内容 |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三、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支付成交款。 四、标的资产目前为林木,转让方不对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 五、挂牌期截止日前,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 六、标的现场看样具体时间为:信息批露期间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联系电话:135****7041(李先生)。 七、施工期限:整体工期为40天。 八、施工要求:①严格按照红线、小班、第三方确认的采伐量施工,严禁超范围、超量、越界采伐。②采伐顺序:自上而下、先内后外、****中心,防止树木倒伏伤人、损物。③伐桩高度不大于 5cm(以上坡面为准),按规范处理。④直径≥1cm 的枝桠必须全部清理下山,不得遗留在林地内。⑤采用人工 + 机械结合方式,保护红线外林木、道路、管线、农田等设施。⑥受让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采伐与处置,不得转包、分包。 九、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处置方案:①凭证采伐: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凭证采伐。②疫木管控:所有松木按疫木实行全程闭环管理。③运输要求:密闭运输、专人押运,不得丢弃、外流、转借、擅自处理。④处置去向:全部运送至**市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⑤台账管理:建立采伐—集材—运输—处置全流程台账。⑥疫木处置费用与安全责任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十、违约责任:①超伐、乱伐、违反疫木管控规定:终止合同、没收价款,依法追责。②工期延误:每日按合同价 0.5% 支付违约金。③发生安全事故、疫木流失、林木资产流失:受让方全部责任与费用。④未足额支付林木资产价款:我公司有权拒绝进场、不予验收、追究违约责任。 十一、受让方若需要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切割的,必须经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提货时涉及的砍伐、运输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货过程中导致转让方或第三方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十二、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清理干净。 十三、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标的成交后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交付提货等)存在延后的,受让方须予以接受,不得由此提出异议。延期交办期间的资产损耗、减值、市场行情波动等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做补偿。 十四、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五、本次转让方只开具收款收据,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十六、意向方报****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6116 ,地址:**市**街道西塔路910号。标书代写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 | **省**市**市花街镇东大道176号第4幢1-3层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784MA2M66K587 |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3.10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成交款将在成交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人民币3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20********0031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成交款。 三、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按人民币50000元收取。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的同时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营业部,账号:330********700003436)。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砍伐、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 。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人民币50000元,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四、本次交易价款由转让方出具收款收据,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五、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 处置方式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标的现场看样具体时间为:信息批露期间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联系电话:135****7041(李先生)。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实地勘察证明.docx 、 3.竞买和承诺.doc 、 4.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 5.交易服务费条款(转让类).docx 、 6.保证金处理条款(转让方).docx 、 8.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 7.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doc 、 砍伐红线图.docx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经理 | 电话 | 0579-****6116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 网址 | ||
| **机构 | 名称 | 金****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街道西塔路910号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9-****6116 | |
| 手机 | 159****5957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李鑫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网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