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信息
(一)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二)联 系 人:涂鑫,电话:0834-****950,138****9184。
(三)地 址:**省**市马道镇马道南路176号。
二、项目概况
(一)****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国计量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拟将我段计量器具委托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定(校准),详见报价单。
2.技术要求:(1)计量器具具有适用检定规程的须出具检定证书,涉及《中华人民**国**国计量法》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须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要求。
(2)检定/校准证书须覆盖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证书内容规范、描述明确,检定/校准证书应包含总体检测结果综合评价。
(3)若无相关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作为检测依据,参选人须根据我方提供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拟定检测方案,经我方同意后可开展检测,并检测完成后出具检测证书。
3.中选原则:满足技术条件及资格要求,同等质量条件下,总价报价最低者中标。
4.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5月31日。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中华人民**国**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中国****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服务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财务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相应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有一个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部分结算发票复印件。
5.信誉要求:(1)本项目不接****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5****集团年度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D级的供应商及其授权经销商(公开招标除外),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网址: https://cg.****.cn。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含产品制造商),如无查询结果,请说明情况。
6.其他要求:
(1)若发生送检计量项目不在报价情况表中的情况,仍由响应方进行检定(校准)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并根据市场价进行结算。
(2)本次报价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运输(含来回)、保价服务、现场检定等费用。具体检定(校准)器具数量以我方实际送检情况为准,据实进行结算。
(3)计量器具交货方式主要以快递运输方式为主,快递运输建议优先采用顺丰快递,其他物流方式无法有效保证运输效率;同时为保障计量器具运输安全与收货质量,建议足额投保保价服务;若我方收货开箱验收时若发现器具损坏,将第一时间提供现场照片及相关凭证,由响应方负责向承运方发起索赔并跟踪处理。需进行现场检校的计量器具以实际发生为准。
(4)为保障计量器具溯源传递的时效性,除供应商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校外,响应方须自收到计量器具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含快递在途时间)将检定(校准)完成的计量器具寄送至我方指定地点(峨眉、**)。
四、报名方式
(一)1.凡有意参加者将谈判采购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书、CNAS证书、以及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承诺书、《报价单》(全部资料均须加盖鲜章)制作胶印文件于2026年5月15日17:30寄至**省凉山州**市马道镇****设备科处(采用顺丰快递,其他方式不保证能及时送到,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资料及报价单,我单位将视为响应方自愿放弃),在邮寄纸质文件的同时须将电子版发送至****@qq.com邮箱(所需格式请下载附件)。
(二)邮件标题必须按示例填写。示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项目-XXXX”(“-”前为采购公告标题中括号里的内容,“-”后为报价单位简称),标题不符合要求,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三)《报价单》表格内“供应商(加盖公章)”处,必须为单位公章,使用其他印章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四)《报价单》表格内需依次填写“报价单价(含税)(元)、税率、报价金额(含税)、总价”列,“序号、计量器具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次)”等其余各项数据不得随意修改,数据填写缺失或其余项点数据修改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六)《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七)同一企业对该项目只做一次报价,如做多次报价,均视为无效。
(八)提供的《报价单》必须从公告附件中下载,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名必须与上述第2条的“邮件标题”相同)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九)若在公告期内,不同厂家对该项目报价相同的,则按照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选择报价时间最靠前的作为交易对象。
(十)谈判以电话谈判形式进行,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若因电话无法接通等任何其他原因无法提供二次报价,视为放弃参与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同步作废。
附件:1.承诺书
2.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