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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司法局)严格按照《“******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已命名的“******社区)”进行了全面初核,现对初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保留的“******社区)”名单
**县酒房镇花花庙村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6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所公示的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司法局)
联 系 人:李金红
电 话:0917-****155
邮 箱:sxlyzfw@163.com
地 址:**县碧城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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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