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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心水厂建设工程(管网部分)(第二次)重新招标的公告
各投标人:
****中心水厂建设工程(管网部分)(第二次)于2026年3月23日完成开标、评标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于2026年3月30****公司为中标人。标书代写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截至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期满之日,****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也未书面函告招标人具体原因,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决定取消其中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决定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