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二阶段)监理
中标结果公示
**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二阶段)监理于2026年04月29****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评标,2026年04月30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已结束,在公示期内未收到质疑。2026年05月08日召开定标会议,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二阶段)监理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9日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
索宪法、覃玉清、张玉堂、张艳丽、杨修义(招标人代表)
三、定标信息
定标时间:2026年5月8日
定标地点:****中心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四、中标候选人定标核查情况
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五、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中标价格:施工标段中标价的0.94%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质量:合格
资格能力条件: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总监:申川,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5750
地址:****原区**路220号综合楼6层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比较优势:核查通过,综合实力较优,技术方案合理。
六、发布媒介、公示期及异议和投诉流程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 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5月12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公司
地址:**新区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联系人:卢慧英、南方
联系电话:155****0878、176****8388
邮箱:****@163.com、****@yeah.net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原区建设西路198号院B座12层10号、11号
联系人:张克玉
联系电话:166****5720
邮箱:****@126.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
地址:**新区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联系人:张林
电话:152****7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