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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诚毅大街慢行系统完善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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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根据《****建设局****门市建筑市场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6]15 号)“一、自 2026 年4 月14 日起,****门市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监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工作,并暂停公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 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0 项-34.2 第 1 点中第(2)条款的内容修改为“(2****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2025 ****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与此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均以此条款为准。 2、 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 05 月14日 09 时 00 分。【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加急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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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5月09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5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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