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彭水县汉葭街道浅水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委员会以《关于彭水县汉葭街道浅水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审〔2025〕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浅水湾片区4个老旧小区,涉及居民1071户,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2.85万平方米,包括屋面、外墙、楼梯间等公共部位整治维修;配套消防给排水、强弱电等综合管线改造,化粪池等环境卫生设施改造,小区道路及停车位等公共设施改造。拆除建筑面积10582平方米,新增无障碍设施、智能快件箱等附属配套设施及公共停车位400个,配套建设充电桩9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23084.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3940.7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09.11125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所于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套附属工程及临时工程等施工现场及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符合规范要求和执行各部门相关规审批手续办理。工程设计成果必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5 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其他服务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彭水县河堡街 8 号 2 层 | 地 址: | **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段)377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向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张老师 |
| 电 话: | 023-****2736 | 电 话: | 199****0608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彭水苗族土家族****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4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