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森工集团小兴安岭森林湿地保护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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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小**岭森林湿地保护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变更)

标段(包)编号:QTSJ0000G260********1001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集团小**岭森林湿地保护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已****草原局《****集团小**岭森林湿地保护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林草局函〔2026〕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团小**岭森林湿地保护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沾河、**、通北、鹤北、****公司施业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森林改培24.9万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深度要求。

2.5初步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服务工作全部完成。

2.6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初步设计等相关服务。

2.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971.6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农林行业甲级或农林行业(林业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营造林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林业工程相关专业包含:林业规划设计、林业**监测调查、林业工程调查和规划设计、林草规划设计、林业、林学、森林经理、风景园林等专业);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任意连续3个月(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2-6类情形人员除外),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至递交投标文件****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公共**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17时00分至2026年5月6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省公共**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标书代写

8.2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8.3开标地点为****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标书代写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共****委****办公室

招标人:****

联系人:陈浩宁

电话:0451-****03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岗区汉水路180号

项目负责人:吴罡

联系人:吴罡、李哲

电话:0451-****4726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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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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