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公司**工务段关于道岔打磨廓形设计服务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
| 采 购 明 细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 量 | 邀请供应商 | ||
| 道岔打磨廓形设计服务 | / | 组 | 280 | **** | |||
| 原 因 说 明 | 为了进一步改善管内线路设备质量,有效预防和治理道岔(钢轨)部位病害,改善轮轨接触关系,降低断轨风险,****公司工作要求,我段计划对**枢纽北环线、侯西线、黄韩侯北芝线、梅七线、咸铜线道岔进行道岔打磨廓形设计。 ****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普速铁路钢轨打磨指导意见》的通知(运工线路函〔2014〕227号)文件第十条“铁路局可委托****公司进行钢轨廓形个性化设计、打磨策略制定、打磨效果评估、打磨周期设计、钢轨寿命预测等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 2026年道岔打磨廓形设计服务拟委托****公司实施,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西铁物〔2025〕153号)第二十一条第(五)项及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业务外包计划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 ||||||
公示期: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2日17时30分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29-****4247、029-****4241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电话:029-****3114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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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