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6-05-09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清理工房**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补充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 址:**市**县鸣凤大道 04 号
电 话:0717-****062
2.电子服务系统内上传招标控制价封面及工程量清单封面。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