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北市镇福德村大旺、河塘污水治理工程)

审批
广西-玉林-兴业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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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5-09

项目名称 **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一期(北市镇福德村大旺、河塘污水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县北市镇福德村大旺、河塘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76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黎模全
联系人 梁覃喜 联系电话 182****5885
项目投资(万元) 186 环保投资(万元) 3.7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处理站1座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处理规模110m3/d1座;**隔离防护网0.30km及标识牌1块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消毒处理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地下管网
固废 环保措施:
1.项目部产生的废弃物应按废弃物类别投入指走垃圾箱(桶)或堆放场地,禁止乱投乱放。放置展非危险废弃物的指定收集箱,严禁危险废弃物放置2.一般废弃物由专人负责外运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安装有效的消声器,道路施工现场150米以内有居民区时,应避免在中午12:30~14:30施工。尽可能将声大的作业安排在白天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进行合理的区域景观生态规划和绿化规划,合理生态及绿化用地
承诺:**** 黎模全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黎模全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82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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