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保健院(新区)电脑验光仪、综合验光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日期:2026年4月1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6年5月8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报价:300000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管理局)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36****259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人:阚宏博、陶国顺
电话:0551-****1393、0551-****1399(177****9351)
公示期: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电话:0551-****015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om/)发布。
特此公示。
1.1 招标人:********管理局)
1.2 招标代理机构:****
1.3招标项目名称:****保健院(新区)电脑验光仪、综合验光仪采购项目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出资比例:100%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招标项目编号:****
2.2 标包划分:不分包
2.3招标范围:****保健院(新区)电脑验光仪、综合验光仪采购项目,采购电脑验光仪2套、综合验光仪2套。包括所有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卸车及就位至招标人指定的安装地点)、安装、调试、验收、第三方接口对接、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每包均为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5 交货地点:****保健院(新区)
2.6 其他: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6万元。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
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制造商参与投标时,应具有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如本次投标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无需再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
(3)投标产品具有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医疗器械);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财务要求:/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3.2.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2.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2.3****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②上述第2条请投标人根据投标内容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国家规定无需许可、注册或备案的,则可不提供。
4.1获取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4日17:30。
4.2获取方式: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4.1款规定时间内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om/)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5月8日14: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投标文件通过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om/)递交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过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om/)公开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om/)在上发布。
招 标 人:********管理局)
联 系 人:吴主任
电 话:136****25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紫云路888号
联 系 人:阚宏博、陶国顺
电 话:0551-****1393、0551-****1399(177****9351)
注: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