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明寺塔安防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X(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9日
****政府采购政策
(1)《****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财政****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乡村**局****供销**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财政厅、****分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14)按相关规****政府采购政策。
(七)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1正2副)及电子版(包含word版、签章版的pdf响应文件及投标报价软件版),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文件内容一致。纸质版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各自胶装成册。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东二环68号司法局四楼
联系方式:0916-****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酒店向东30米
联系方式:0916-****1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话:09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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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