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进一步扩大我县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提升学前教育公益普**平,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及《****幼儿园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幼儿园自愿申报、****小组实地核查、资料审核及综合评审,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正式****幼儿园等10****幼儿园****幼儿园,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8日。
二、公示名单
三、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认**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中心)
联系电话:0855-****642
联系地址:**县**大道上段36号(********中心)
邮政编码:557801
****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