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乐村其乐新村街心小公园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乐村其乐新村街心小公园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曹乐村其乐新村街心小公园建设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谢岗镇曹乐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小公园升级改造工程,排水管最大管径为DN200,总投资约28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284407.62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284407.62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45527.80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4529.38元)。
2.6本次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轩明达****公司,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单位: ******审核中心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中水华创国际****公司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曹乐村其乐新村街心小公园建设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游乐设施、路面硬底化工程、停车位划线、排水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6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 年07月27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3.2.3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村委会宣传栏及曹乐村微信公众号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加急标书代写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05月10日 2026年0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 **市**街道元美西路22****广场901室(****)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所需资料: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5月18日10时00分,地点:****村委会2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2026年05月18日10时00分,地点:****村委会2楼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 ****村委会宣传栏及曹乐村微信公众号 发布。
7、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担保。
7.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担保金额:5000.00元。
7.2.1 投标担保形式:◆1、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2、其他: 。
7.3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加急标书代写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769-****1041;
地址:****村委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加急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地址: / 。
7.4 其他 /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村委会
邮 编:523000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769-****979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街道元美西路22****广场901室
邮 编:523000
联系人:严小姐
电 话:0769-****8468
传 真:0769-****8568
电子邮件: /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