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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开发区未来医疗产业园配套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
现改为: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
其他内容不变。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5月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