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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5月9日,****在**市**县主持召开了******县黄公山凝灰岩矿2000万吨/年精品机制砂石骨料项目(采矿及矿山加工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唐工,156****1070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公司
监测单位:**格瑞水务****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