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凯荣德电子专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500万米特种电子玻璃纤维布项目

审批
广东-清远-清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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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能许可〔2026〕6号

****关于**凯荣德****公司年产7500万米特种电子玻璃纤维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凯荣德****公司年产7500万米特种电子玻璃纤维布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凯荣德****公司年产7500万米特种电子玻璃纤维布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占地面积161.06亩,建设联合生产车间1栋、空压制冷站房、污水处理站、预留房等主体建筑,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等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新增织布机、并经机、表面处理机、整浆机等设备,扩建完成后,预计年新增7500万米特种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产能。
三、用能工艺。
原材料经前处理工段(整浆/调浆、并经、穿综打筘)、织造工段(织造)、后处理工段(连续脱浆)、批次脱浆(BH)、表面处理(FN)、验布工段(自动检验、人工检验)处理后,制得产品特种电子级玻璃纤维布。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整浆机、并经机、织布机、批次脱浆炉BH炉、热水连续脱浆机、表面处理机FN机等设备。
(二)辅助设备:6台空压机(功率1275kW,1级能效),6台冷却塔(功率18.5kW,2级能效),1套车间中央空调系统(功率1800kW,2级能效)、污水处理系统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对电、天然气、蒸汽、水等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车间设置二级计量,鼓励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9996.7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5405.51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138万立方米。特种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33吨标准煤/万米。
项目碳排放主要指标:项目建成后,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31585.28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2725.11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28860.17吨;特种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4.211吨二氧化碳/万米,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1.147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前准备工段采用新型整浆机与经并机设备,通过精准变频调速与张力技术,实现多重优化。
2.织造工段采用全封闭热风循环、复合保温、分组控温及张力与速度闭环控制技术,实现更高效的热能利用与更均匀的工艺处理,在提升脱浆与表面处理质量的同时降低能源损耗,保障产品稳定性。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空压机、冷水机组、变压器等辅助设备均选用1级能效产品,实现系统级节能增效,符合节能降碳要求。
(三)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天然气、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凯荣德****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维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凯荣德****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改革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区后续新增耗能项目建设腾出能耗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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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环境局, **供电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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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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