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核对及运营补助核算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赣民规字〔2022〕4号)、《**市养老服务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赣市府办字〔2025〕52号)要求,落实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政策,现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县4家民办养老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核对及运营补助核算,通过择优比选方式确定一家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信**民办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核对及运营补助核算项目
二、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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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内容
(一)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核对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要求,对所有能力评估报告进行核对,每次核对应有2名以上(含2人)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在场,其中至少1人具有医护专业背景。
(二)老年人满意度测评
按照《养老机构顾客满意度测评》(MZ/T 133-2019)要求,对2025年、2026年6月前所有入住及离院的老人(以测评时老人实数为准)开展满意度测评,老人无法进行测评的,对其家属进行测评,并出具加盖公章的老年人满意度报告。老年人满意度测评可与核对能力评估报告一并开展。
(三)运营补助核算
一是资料审核。按照《**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需审核民办养老机构是否符合该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的全部规定,同时对以下(不限于)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审核完成后出具逐项审核意见,并加盖审核机构公章。
1.2025年运营补助申请材料;
2.机构法人登记证书、机构备案回执(或设立许可证)、公建民营(或委托运营)协议;
3.消防审验合格证明或备案证明;
4.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
5.申请补助期间每月入住社会老年人花名册、机构自评能力等级和收费标准;
6.养老护理员名单及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情况。
二是补助核算。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状况以及老年人在院实际情况,逐月核查梳理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4家养老机构实际收住的中度失能老人数量和重度失能(含完全失能)老人数量情况。按照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含完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200元的补助标准,以机构等级评**果确定倍乘系数,核算4家养老机构实际运营补助金额,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核算报告。核算时应有至少2名核算人员在场,至少1人具有会计等从业经历或专业背景。
四、项目预算
预算控制在3万元以内。
五、项目签约实施
比选确定承接机构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签订合同。承接机构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完成项目。
六、回避制度
****社会福利院、信**嘉****中心、****大学****医院老年公寓、******公司4家机构相关联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应回避,不得参与此项目。
七、报送资料要求
1.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2.报名机构情况说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机构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
3.至少5名评估及核算人员名册(包含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从业经历等信息);
4.项目报价(含所有费用);
5.江****超市平台入驻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报送资料不限以上内容,请有意竞选机构在5月20日16时前将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密封完整送达我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信****北路300号民政局407养老服务股。
封面请写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核算项目
联系人:陈翰生,电话:183****2910。
本公告未载明事宜或争议事项以****最终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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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