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厂区原辅料的询价公告
2026年4月10日,****法院作出(2026)宁022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事务所、****事务所****公司管理人,****公司重整相关事务。
现有一批库存的生产医药中间体的原辅料拟处置,管理人特发布本网络询价公告。
一、询价标的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过氧化苯甲酰 |
公斤 |
约280 |
| 2 |
三乙醇胺 |
公斤 |
约194 |
| 3 |
三乙胺 |
公斤 |
约420 |
| 4 |
羟基乙腈 |
公斤 |
约1000 |
| 5 |
三氟甲苯 |
公斤 |
约4400 |
| 6 |
氯丙酸 |
公斤 |
约30 |
| 7 |
碳酸氢钠 |
公斤 |
约4875 |
| 8 |
一甲胺 |
升 |
约4600 |
| 9 |
葡萄糖 |
公斤 |
约2000 |
| 10 |
聚合氯化铝 |
公斤 |
约2000 |
| 11 |
草酸 |
公斤 |
约2000 |
| 12 |
肌酸 |
公斤 |
约150 |
| 13 |
四丁基溴化铵 |
公斤 |
约350 |
| 14 |
硼酸 |
公斤 |
约1200 |
| 15 |
无水亚硫酸钠 |
公斤 |
约1000 |
| 16 |
氢氧化铝 |
公斤 |
约3125 |
| 17 |
十二烷基苯磺酸钠 |
公斤 |
约75 |
二、询价流程
(一)报价人条件
报价人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处置能力,并具有相关化学品处理所需的设备设施;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报价的,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实地看样
意向购买人可向管理人预约进行实地考察、看样、检测,未看样的报价人视为对询价标的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三)作出报价
意向买受人应当根据询价标的的品质、保质期临界期限等情况以单价形式做出报价,单位为:XXX元/公斤或者XXX元/升。报价以书面的方式作出,意向购买人作出报价应向管理人提交以下资料:
1、报价函;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意向购买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购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并且报价函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签名确认。
(四)报价期限
报价截至2026年5月15日18时前。
电子版报价函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qq.com,同时将纸质版原件邮寄至:**回族自治区**市**区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十层,管理人电话联系方式提交意向后查看。
若在上述期限内无人报价的,管理人按照可查询到的最高价发拍。
三、报价须知
(一)询价标的位于宁****基地****厂区库房内。
(二)本次报价支持两种方式:一是按品类单独报价,二是所有品类整体报价。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要约邀请,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询价工作。
(四)询价并不代表管理人必然处置该批询价标的,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处置工作。
(五)管理人在询价标的清单中关于标的物数量的描述,仅作为参考,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实际重量与询价清单一致,意向买受人需现场勘察具体数量。
(六)原辅料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购买人应实地勘验、取样进行化验,确定好品质后再行报价,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对实物资产进行任何品质描述,一切请意向购买人自行判断。未看样的报价人一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完全了解并确认,责任自负。
(七)管理人可以向最终购买人开具发票,相关税费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除此之外在办理实物资产转移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其他税款、装卸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意向购买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相关税、费等成本。
(八)报价人作出报价行为,视为理解并接受询价公告所载条款,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提交意向后查看
****管理人
2026年5月9日
参考价值:
处置主体:****管理人
资产类型:其他财产
资产所在地:****基地****厂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