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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现将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现将**海西乌图美仁330千伏汇集站至乌图美仁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海西乌图美仁330千伏汇集站至乌图美仁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乌图美仁330kV汇集站位于**省******园区内、****园区道路)东侧,本项目输电线路位于**省海西州**市乌图美仁乡境内。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起(20个工作日)
五、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六、联系人:李工
七、联系电话:0571-****5777
下载3 **海西乌图美仁330千伏汇集站至乌图美仁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其他说明事项.pdf
下载2 验收组意见-**海西乌图美仁330千伏汇集站至乌图美仁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pdf
下载1 **海西乌图美仁330千伏汇集站至乌图美仁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稿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