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审批
广东-汕头-潮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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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局**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5-10
名称: ******局**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文号: **自然资出让告〔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05-10
主题词:
******局**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0


******局**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自然资出让告〔2026〕1号

****人民政府批准,******局**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WG2026-CY01号

宗地面积

13365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市******联合社坊坑洋坊、坛沟洋坊、衍江洋坊、草勤埔洋坊、八角寮洋坊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3.5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20

建筑限高

≤80米

主要用途: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94546.3平方米

二类工业用地

31597.1平方米

道路面积

7508.6平方米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3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926BA0014

****226BA0007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11420万元

加价幅度

12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6年6月1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5日16时0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宗地总面积133652平方米(200.478亩),实用地面积126143.4平方米(189.215亩),道路用地面积7508.6平方米(11.263亩);

3、宗地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挂牌出让地块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公司”方式申请)。

属中华人民**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6月12日到**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土地矿业”浏览、下载获取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2日到**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系统”, 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cn:3280/TPBidder [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cn/注册 “**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市)>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入库手册V1.0》)],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达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16时00分。**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15日16时00分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特别说明:

1、****工作部署,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签订出让合同前)7个工作日****改革局签订《宗地编号WG2026-CY01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根据《******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4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对约定事项实施监管;违反项目监管协议约定的,依法依约进行处置。

2、鉴于《****政府关于印发〈**市2025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汕府〔2025〕18号)和《****信息化局****建设局******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标准厂房、高标准厂房分幢、分层、分单元销售、登记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工信函〔2025〕226号)已过期失效,本宗地**的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若国家、省、市出台有关可办理分割销售、转让、出租和产权登记的最新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则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市**区****园区管委会的函,竞得人在竞得本宗地后,按实用地面积189.215亩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宗用地范围内道路用地面积11.263亩,竞得者可根据宗地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情况选择自行配建,配建费用自行负责;若竞得人未能及时配建道路,又****政府出资对道路实施建设的,竞得者须无条件配合做好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工作;建成****人民政府所有,由**市**区****园区管委会按划拨用地性质管理。

(四)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自然**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和《宗地编号WG2026-CY01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要求,投资强度应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6000万元/公顷)。

宗地开、竣工时间按《宗地编号WG2026-CY01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约定执行。

(五)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分为两期缴交,首期按竞得总价款的50%(含20%的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按规定缴入国家金库**区支库。第二期按竞得总价款的50%在规定时间内(不得超过一年)缴清,第二期付款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com、******厅网站http://nr.****.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500/index/、****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cn/stszrjcy/gkmlpt/index、**日报进行公告。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局汕****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文光街道**大道81****中心四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54-****2622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行:**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账 号:**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局**分局

2026年5月10日

宗地编号WG2026-CY01号国有建设用地

项目发展协议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为贯彻全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部署,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格局,加快******基地建设,促进**市纺织服装优势产业发展,按照《******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4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使用项目建设用地,甲、乙双方就乙方依法竞得位于**市******联合社坊坑洋坊、坛沟洋坊、衍江洋坊、草勤埔洋坊、八角寮洋坊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项目建设用地的使用、建设、发展等内容签订本《项目发展协议》,本《项目发展协议》作为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通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依法竞得位于**市******联合社坊坑洋坊、坛沟洋坊、衍江洋坊、草勤埔洋坊、八角寮洋坊宗地编号为WG2026-CY0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133652平方米(合200.478亩),其中: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94546.3平方米(合141.819亩),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31597.1平方米(合47.396亩),道路用地面积为7508.6平方米(合11.263亩),用地性质:00504号地块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00205地块为二类工业用地、道路用地。

二、乙方投资的项目要保证严格执行**区产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乙方竞得**市******联合社坊坑洋坊、坛沟洋坊、衍江洋坊、草勤埔洋坊、八角寮洋坊的国有建设用地,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三、项目定位。乙方竞得**市******联合社坊坑洋坊、坛沟洋坊、衍江洋坊、草勤埔洋坊、八角寮洋坊的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必须用于建设《**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中所列的新型针织品、服装服饰品、高新家纺品、高档纺织-面料等鼓励类纺织服装项目。

四、建设要求及投资总额。

(一)规划设计条件要求。乙方投建的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应按照《******基地拓展区西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CY-04701控制单元)》和参照《**市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政府令第182号)执行。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330912.05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用地内可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对周边居住、公共环境有影响或者污染的工业不得建设小型商业、宿舍)非生产性用房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净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2.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10589.85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用地内可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对周边居住、公共环境有影响或者污染的工业不得建设小型商业、宿舍)非生产性用房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净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乙方投建的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若因生产工艺流程、地块形态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度、低容积率厂房开发建设,申请调低容积率的,******局《关于提高我市工业用地容积率管理意见的函》(汕自然资函〔2022〕5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投资总额。根据国土**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本项目的投资强度按实用面积(合189.215亩)计算应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6000万元/公顷),项目总投资达到7.57亿元以上。

(三)产出效益。项目建成后,三年内为招商期,期满后从第一个月起算,年产值(营业收入)需达到11.36亿元以上。

(四)节能审查。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达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五)环保指标。坚决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多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用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同步依法报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依法纳税。招商期满后,从第一个月起算,企业每年纳税总额需达到4730.4万元以上,税收强度按实用面积计算达到25万元/亩以上。如因政策调整、疫情因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发展受阻纳税总额减少,或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导致纳税总额出现大幅度增减,双方可依据新政策重新核定纳税额度要求。

六、项目扶持。为支持项目发展,甲方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主动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国家、省、市政策扶持。

七、甲方义务。为推动项目的建设,甲方牵****管理局、****信息化局、****分局、****建设局、****分局****人民政府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给予乙方申请材料进行一站式受理、快速审批的扶持服务措施。

八、开、竣工时间。乙方自土地出让移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投产;因项目建筑体量较大,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开工、竣工的,****政府申请延期开工、竣工时间。

九、乙****发展改革局申报办理基建投资项目备案手续和节能审查。

十、乙方应在竞得土地后(签订出让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本项目发展协议,本协议作为乙方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一)履行协议监管的要求,乙方承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项目用地、投资建设、产出效益及纳税总额的要求。按年度核算纳税总额,除政策调整、疫情因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发展受阻纳税总额减少,或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导致纳税总额出现大幅减少的情形外,乙**常经营而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纳税额要求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按未达标的纳税差额计算,在该考核年次年支付给区财政部门。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规定,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分局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排使用。

(三)按照《******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4号)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分局将企业在土地出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信息化平台推送到省公共**交易公开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依法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与土地市场交易有关活动。

十二、由****信息化局、财政局、****分局、****分局、****建设局、税务****人民政府跟踪、监管项目建设要求、投资总额、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纳税总额等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建设要求、投资总额、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纳税总额达不到约定要求的,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能分工依法依约进行处置。

十三、项目投产后监管期为五年。

十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壹拾贰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查,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5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党政办公大楼

通讯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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