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集团有限公司S514****至坛洛公路№1标段项目经理部零星钢构加工件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集团有限公司S514****至坛洛公路№1标段项目经理部零星钢构加工件采购
(二)采购人:****集团有限公司S514****至坛洛公路№1标段项目经理部
(三)项目概况:S514****至坛洛公路两阶段初步设计起点K0+000位于**市**区**镇附近,与S311**至硕龙公路(**至**段)相接,途径刘村、万友岭,在K7+720建桥跨越左江,经上中村、永通新村,于K15+908设桥下穿南昆客专,经圩中村,在K23+614处完全利用既有分离式立交桥上跨南昆铁路后于坛洛镇规划区西北侧边缘布线,终点桩号为K26+306.774与G324**至**公路(**至**段)呈T型平面交叉相接。由于K0+000~K2+629.431段(路线起点**镇至刘村段)为完全利用**至扬美二级公路2.629431公里,因此本段**路线设计起点桩号为K2+629.431,终点K26+306.774,实际建设里程23.627011公里。
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0m,双车道,行车道宽度为3.5m,硬路肩0.75m,土路肩0.7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大桥、中桥为1/100、小桥涵及路基为1/50,K7+720上中左江特大桥桥梁宽度:14m,全桥长度:690m,30m预制箱梁共40片;K13+835金光大桥桥梁宽度:10m,全桥长度:127m,30m预制箱梁共12片,K15+908公铁交叉中桥桥梁宽度:10m,全桥长度:82m,25m预制箱梁共9片。
(四)采购内容:零星钢构加工件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200000元(含税控制价)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山圩镇腾达路9号办公楼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5月10日17时3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5月11日17时3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公司
递交地址:**市**区邕武路1号(**航务大厦16楼
1611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91****7960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集团有限公司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050 (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团有限公司S514****至坛洛公路№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市**区****坛1标项目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2315
****集团有限公司S514****至坛洛公路№1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