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适用于公开招标):
**九****公司,******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金额: 348500.00元
变更事由:原中标供应商深****公司放弃中标资格,现顺延至****为中标供应商。
六、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 源表 | |
| 品牌 | 普赛斯 | |
| 规格型号 | S301 | |
| 数量 | 10套 | |
| 单价(人民币) | 34850.00元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如有明细):
|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商务需求 | 技术部分 | 诚信情况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 **** | 348,500.00 | 11.0000 | 54.0000 | 5.0000 | 27.3553 | 97.3553 |
| **九****公司 | 349,660.00 | 11.0000 | 40.5000 | 5.0000 | 27.2646 | 83.7646 |
| ******公司 | 349,900.00 | 11.0000 | 40.5000 | 5.0000 | 24.5213 | 81.0213 |
八、公告期限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市**大道3688号****汇元楼247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1025。
3.投标文件
****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
地 址: **市**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林老师,136****8970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方式: 075****31045
十一、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的(源表)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源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11人,营业收入为276万元,资产总额为43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