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黄金一批
标的系****罚没黄金一批,7件黄金合计重量800.248克,经国家****检测中心(**)重****研究院鉴定,检验结果均为足金。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84.1562万元协议或竞价整体转让。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止。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转让范围及实物现状后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
三、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转让方不负责提供标的的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本次转让标的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真伪、品相、质量、重量、优劣等)及瑕疵(包括不限于其中1件黄金已破损等)交易和移交,转让方及**联交所不对标的真伪、品相、质量、重量、优劣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和承诺。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News2017?id=204)。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付清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八、转让方负责在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及**联交所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按现状移交给受让方,标的移交后的看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须在标的移交当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搬离等工作,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及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保管、售后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及**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九、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只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不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此提醒受让方注意。
十、标的按现状移交,若标的现状与资料记载和公告披露的品相、质量、重量等有出入,成交价及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一、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它连带责任。
十二、备查资料:检验报告。
报名联系方式:纪老师 023-****3541
交易所地址:****服务中心2号楼2楼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139****7099、屈老师187****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