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回收单位:
现就****(下称我司)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及废旧物资(废旧轮胎、废旧金属)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回收单位参与报价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物资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与需求
| 包组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年预计处置量 | 最低有效报价 | 废物形态 | 服务年限 |
| 包组一 | 废矿物油 | HW08(900-214-08) | 110桶(约20吨) | 详见附件《处置服务项目报价表》 | 液体 | 1年 |
| 包组二 | 废铅蓄电池 | HW31(900-052-31) | 132000安时(约16吨) | 详见附件《处置服务项目报价表》 | 固体 | 1年 |
| 包组三 | 废旧物资(废旧轮胎、废旧金属) | / | 废旧轮胎约5400条、废旧金属约56吨 | 详见附件《处置服务项目报价表》 | 固体 | 1年 |
(一)本项目共分三个包组,符合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点“合格参评人资格要求”)的参评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报价参评,可兼投兼中。
(二)参评人对本项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旧物资(废旧轮胎、废旧金属)的回收处置服务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有效报价,报价应包含税费、打包费、装卸费、运输费、过磅费等费用,未经我司书面同意,处置单位不得向我司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二)本项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旧物资(废旧轮胎、废旧金属)的处置数量为预测值,实际处置数量以我司生产实际为准,我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项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旧物资的处置数量作增加或减少。
(三)本项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旧物资(废旧轮胎、废旧金属)在我司生产过程中持续产出,分散存放于我司属下的**市内的12个站点,储存一定量后由中选人自备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到我司指定的12个收运地址(站点)收运和处置。
(四)本项目不得限制收运次数,每个收运地址(站点)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旧物资(废旧轮胎、废旧金属)大约一个月需收运一次。(注: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运输须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结算方式
我司向中选人按报价单约定的回收单价和废物的实际处置数量收取回收金额,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次进行结算。
四、合格参评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参评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准经营内容需包含HW08(900-214-08)或HW31(900-052-31),且资质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废旧物资(废旧轮胎、废旧金属)参评人需具从事相应废旧物资回收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注明相应回收资格的提供盖有参评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未查询到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参评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评,不得转包、分包。
五、评选标准
(一)本项目分为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和废旧物资(废旧轮胎、废旧金属)三类进行公开单独询价,每类废物有效报价单位不少于3家,否则对应类别重新公开询价进行评选。
(二)参评人对废矿物油进行回收处置服务报价,需同时提供核准经营内容包含HW08(900-214-08)的资质文件。
(三)参评人对废铅蓄电池进行回收处置服务报价,需同时提供核准经营内容包含HW31(900-052-31)的资质文件。
(四)参评人对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处置服务报价,需同时提供相应废旧物资回收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参评人结合自身的经营资质,可以对其中一类或多类进行报价,报价均不得低于最低有效报价,以每类处置总价格高者中选。
六、获取公开报价文件
(一)本项目公告信息在我司官方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符合资格的参评人自行在我司官方网站(/)下载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5月12日8:00至2026年5月19日17:00,共7天。标书代写
七、提交参评文件的要求
(一)参评人应在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参评文件(含报价表、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参评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密封提交。标书代写
(二)参评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以我司收到参评文件为准),超时不接受任何参评人提交的参评文件。标书代写
(三)参评文件递交地址:“****区城南三路38****集团城南办公楼二楼开评标室彭先生(159****6258)收;可邮寄但运费不得到付,否则退回参评文件。标书代写
八、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2026年5月22日前。
(二)评审地点:****集团城**评标室,评审时参评人无需到场参加。
九、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我司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在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向中选人发出《评选结果通知书》。如果参评单位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司书面提出,但需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我司在自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柯先生136****9762
(二)联系地址:****区城南三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