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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吉教联字〔2016〕9号)及《伊通满族****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伊教联字〔2017〕1号)文件精神,经检查评估,以下10****幼儿园****幼儿园标准,拟认定为**县2026****幼儿园,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幼儿园
伊****幼儿园
伊通满族自****幼儿园
伊通满族****幼儿园
伊通满族自****幼儿园
伊通满族****幼儿园
伊通满族自****幼儿园
伊通满族****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园
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0日(共10天)。
公示期间,如对认**果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教育局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0434-****777
通讯地址:**省**县伊通镇人民大路2008号
邮政编码: 13070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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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