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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坐落 |
拟供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容积率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灵芝街道 |
0.8771 |
公园绿地 |
划拨 |
/ |
凤**路以北1号地块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灵芝街道 |
0.7500 |
公园绿地 |
划拨 |
/ |
凤**路以北6号地块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灵芝街道 |
0.6275 |
公园绿地 |
划拨 |
/ |
凤**路以北7-2号地块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
|
| 4 |
****集团有限公司 |
灵芝街道 |
0.9266 |
公园绿地 |
划拨 |
/ |
凤**路以北8号地块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情况将在《**日报》、****网站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市****办公室综合事务部,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7778 ****9509
****
二○二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