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端庄村村东河埝50.2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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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端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市******经济**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市**区**镇端庄村村**埝50.2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5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面积:50.2亩,本项目发包期限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不满3年按3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发包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底价每亩每年500元,在交易所平台上采取网络阶梯竞价方式进行竞价,每竞价一次,每亩每年递增10元,农交所报名时缴纳保证金30000元。竞价成功后保证金转押金,承包合同到期后,承包****村委会办理退款手续。 2、发包方不负供电,原有的低压线路和上水垄沟及排水所用的水利及地上设施产权归发包方所有。 3、发包方不负责平整土地,承包方自行平整。承包期间如土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承包费用及保证金,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款归承包方,土地补偿归发包方。 4、发包方不保水源、水电及提水设施所发生的费用,承包方自行解决,水电费自理。 5.承包期间承包地块及周边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并及时腾退土地。占地补偿费归发包方所有,对承包方的赔****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13日发布的“**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承包方不得主张其他任何经济补偿,如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承包方已缴纳的未到期承包费(按月计算)及押金。 6.如遇区、市、国家级征收、占用承包方承包的该地块,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方案及标准,不得以个人意愿提出无理及额外补偿要求。 7.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内,必须搞农业种植、不允许在土地内搞其他经营和建设、不得卖土、不得在承包的土地内私自种植树木,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必须保证承包土地的完整。种植的粮食作物不得影响村民正常下地劳作出行及农业灌溉、浇水的通行。不得影响村庄各项规划发展,不得影响村集体的正常生产、生活。****规划所需建设的各项附属工程及区、市、国家级的各类工程项目的进场、施工等。 8.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9.承包方享受国家种植粮食补贴款。 10.报名者视为同意以上各项条款。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 粮食作物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3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000****671110
账户名称 ****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1
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端庄村村东河埝50.2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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