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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1
我局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公司变更医疗机构地址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名 称:****
类 别:****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段毅
主要负责人:唐伟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机构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0张
机构选址:****开发区**红街道**路709号乐谷园14栋201、202-1房
诊疗科目: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公示期: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5日
对上述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原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委员会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政医管处****服务处) 电话:0731-****9112
联系地址:**市**区杜鹃路1060****卫生中心B区422室
****委员会卫生健康局
(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