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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四批)储备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52号)、《****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四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78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现面向全县茶叶加工主体征集项目建设主体,现将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县内注册的茶叶加工主体,包括茶叶企业、**社、加工作坊、集体经济组织。
(二)基本条件
1.征集对象的基本条件
2025年1月以来购置茶叶****加工场所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其中购置茶叶加工设施设备不低于100万元 。
2.不得参与情形
(1)2025年1月以来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2)2025年1月以来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支持环节
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与茶叶加工主体建设投入资金之比达1:2。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脱贫群众增收。
三、参与方式
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将纸质盖章资料送至****。
四、评选标准
****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现场实地查看,综合评比确定建设主体。
五、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18:00截止,咨询电话:028-****7147****中心技术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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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