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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中标结果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定标委员会评审做出。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
| 招标项目名称 | **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吊桥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中标人名称 | **** | |
| 项目负责人 | 李小鹏 | |
| 中标金额 | (大写):柒佰叁拾伍万元整 (小写):****000.00元 | |
| 中标内容范围 | **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一期)吊桥系统设备一批,包括吊桥系统2座,布置在**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工程滚装泊位(地理位置位于**西廊岛,与本岛通过约6km长引桥连接)。每座钢吊桥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钢吊桥桥体结构,主副门架结构,拉杆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及导向装置,主副门架防台系固装置,****泵站、控制箱、操作台油缸装置、油路管线及电源接线箱、电缆等)等均属于供货范围,招标方只负责将设备电源送至控制室接线箱,其余从接线箱至设备的电线电缆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负责整台设备及附属结构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以及业主验收等全部工作,钢吊桥设备为交钥匙工程。 | |
| 交货期 | 总交货期8个月。其中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个月内完成设计、制造,8个月内完**装调试验收(交付设备的具体时间基本设计审查时确定,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因招标人原因推迟,则相应顺延。 | |
|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期限 | 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 |
| 签订中标合同地址 | **** | |
| 其他需说明内容 |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
| 招标人:****(盖章) 2026年5月9日 | 招标代理:****(盖章) 2026年5月9日 | |
|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日期:2026年5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