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以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河治理工程(剩余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予以公开。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河治理工程(剩余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北部,涉及乡镇为大营镇、北沙口乡、米家务镇、双堂乡。
建设性质:改建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由主槽工程、堤防工程、建构筑物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组成,主槽工程包括河道治理29.45km,其中**河治理段长度17.35km、津保公路排干治理长度7.15km、大庄排干治理长度4.95km;堤防工程总长度21.956km,其中**河堤防长度为16.372km、津保公路排干堤防长度为3.498km、大庄排干堤防长度为2.086km;建构筑物工程主要包含拆除重建桥梁18座、**液压翻板闸2座、**防洪泵闸1座;附属配套工程包括直埋电缆和架空线路。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5****8369
电子邮箱:****@qq.com
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编制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工
电话:188****5859
电子邮件:****@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编制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 5 月 11 日2026年 5 月 22 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河治理工程(剩余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可点击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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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