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广厦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工程项目

审批
吉林-吉林-舒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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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
****年产2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11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吉舒联盟村一社,吉舒开发区西侧,厂区北侧为空地,****砖厂,西侧150m为空地,东侧为空地。产品规模为年产混凝土20万立方米。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成立于2006年9月,****开发区西侧,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13年10月建成并投产运营。2019年3月22日,****保护局以舒环罚字【2019】002****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2月25日,****环境局****分局印发了关于****根据****年产2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件。批复文号为:吉市(舒)环建(表)[2019]14号。项目已竣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3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批复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均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粉尘排放。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①配备环保设施,从工艺入手,做好设备的密闭,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同时防止跑冒滴漏。对物料输送口及输送带等产尘点有条件的设置密闭处理,对上料口采取局部封闭措施处理,禁止露天上料,从而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②生产中严格操作规程,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粉尘事故和非正常工况下的无组织排放。

③原料堆放场设苫布苫盖与围挡,物料堆高不得超过围挡,并定期对原料场内物料洒水降尘,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④场地道路已进行硬化处理,汽车在厂区需要缓慢行驶,对运送物料洒水降尘并加盖苫布,同时对路面辅助喷水降尘。

⑤加强厂区绿化。

⑥加强管理,确保现有降尘措施运行正常。

综上,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与排放量,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进行收集,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已设减震,并针对噪声源的特点,车间采取降噪、减噪措施为密闭,本项目还尽可能的提高工艺自动控制水平,并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的环保意识,提出文明生产,对于流动性的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要求驾驶员加强环保意识,尽可能减少鸣笛次数及持续时间,缓速行驶。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和废减水剂包装袋,收集废料及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垃圾箱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直接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和废减水剂包装袋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大气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要求。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相关要求,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无重大变动,验收相关资料齐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综上,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