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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局 | 发文日期:2026-05-09 | |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
天行审环建示[2026]14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审批局****中心镇共富集聚区(坦头镇)示范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道、工业路、**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中心镇共富集聚区(坦头镇)示范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道、工业路、**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坦头镇,**大道北起S315省道,南至迎宾大道;工业路西起**大道,****路;****起后山于安置地块,南至迎宾大道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单位:**市环境保护****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964.07万元,工程范围内共涉及**大道、工业路、**路三条道路,总长约1599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智能交通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海绵城市、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 陆生生态 | ①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节约土地**,缩小用地规模,搞好土地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②施工时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不再**施工便道;③项目区内裸露区域采用密目网苫盖;④项目产生的多余土石方全部外运,不设置专门的取土场;⑤用地红线内道路两侧布设临时排水沟,收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⑥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平整,建议通过绿化种植建设立体生态系统进行覆绿;⑦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图进行布设,施工范围应控制在项目征地范围之内。 | 减少水土流失及生态破坏 | / | / |
| 水生生态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 | / |
| 地表水环境 | ①本项目租用周边农居房作为施工营地、施工办公场所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城市道路污水管网;②项目用地红线内**大道北段、南段施工出入口、****段施工出入口均设置1座洗车池以及1个沉沙池、用地红线内道路两侧布设临时排水沟。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分离后,**循环用于施工用水或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不外排;③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将施工废渣、废水等弃入水体。 | 施工废水不对周围水体产生污染 | / | / |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 | / |
| 声环境 | ①从声源上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 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培训,使其养成日常生活、生产、活动或服务中文明施工的习惯,杜绝野蛮操作,尽可能减少噪音的产生;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2:00~次日6:00期间不进行施工; ⑤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分散施工,尽量不集中安排,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控制施工设备使用时间; ⑥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不低于2.5m的固定式硬质围栏。 ⑦各类施工设备采取错时、间隔施工方式;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检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 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 ①加强对道路行驶汽车鸣笛的管理,在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设置禁鸣标志。 ②定期养护,确保路面的平整。 ③结合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合理设置绿化带。 ④规划敏感建筑在开发建设时,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划要求进行合理的退让,并优化临路建筑的功能布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同时地块在开发建设时应合理布局,在设计时优化平面布局并主动采取隔声窗措施,确保措施后室内声环境达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中相应限值要求。 ⑤对沿线敏感目标进行隔声窗改造,使其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规定的建筑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限值。隔声窗具体实施结合建筑结构要求,以项目建成通车后实际噪声跟踪监测结果为准。 ⑥项目营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工作,重点关注运营远期本工程噪声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启用预留的噪声专项治理资金,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确保沿线敏感建筑室内声环境均能达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中相应限值要求。 | 对沿线规划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或《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中相应使用功能房间的噪声限值要求。 |
| 大气环境 | ①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5m的固定式硬质围栏; ②施工过程中分片区、分阶段施工; ③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④土方机械开挖和回填施工区域周边应合理布置喷雾装置,喷雾装置的喷射角度应以有效抑尘为原则,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灵活调整; ⑤必须配备洒水车,对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定期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湿润,进出口设置降尘喷雾设备,抑制道路扬尘污染; ⑥工地内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m范围内的整洁; ⑦根据本工程区位条件,土石方运输必须严格限制超载,作好防泄漏处理,避免沙土沿途泄漏,造成二次污染; ⑧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保持良好工况; ⑨沥青浇铺应避开风向针对现状环境敏感点的时段,以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⑩施工单位对城市主要道路施工时,同步通行机动车辆的临时道路应当实施硬化,并配备洒水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采取逐段施工方式的施工道路,已完工的道路部分应当保持整洁。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①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②加强道路绿化并加强对绿化的养护。 |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二级标准 |
| 固体废物 | ①运输车辆应当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 ②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拆除施工现场围档,平整施工工地,清除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③废油、沉淀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 符合环保要求处置 | / | / |
| 电磁环境 | / | / | / | / |
| 环境风险 | 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工作,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泄漏隐患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 避免施工期风险事故的发生,环境风险可控 | 加强风险防范,设置完善的路面标线和安全警示设施,加强车辆管理和车检工作,制定和执行紧急事故处理计划,设立必要的机构和管理程序,遏制意外事故产生。 | 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注塑废气 | 非甲烷 总烃 | 集气罩收集后经现有4#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 加压固化废气 | 非甲烷 总烃 | 集气罩收集后经现有3#水喷淋塔+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 |
| 修整飞边 |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 ||
| 上锡废气 | 颗粒物 | 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 |
| 地表水环境 | 员工生活 | 生活 污水 | 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间接排放限值)。 |
| 声环境 | 噪声 | / | 厂房隔声措施 | 四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本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焊渣、废边角料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区,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喷淋水处理废渣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并定期委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设置规范的标识标志,做好管理台账。 |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①分区做好防渗、防腐、截流设施,危险废物仓库做好防渗、防腐、截流设施; ②严禁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③企业应做好日常地下水、土壤防护工作,环保设施及相关防渗系统应定时进行检修维护,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截断污染源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土壤、地下水保护措施。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①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危险物质泄漏事故情况,配备相应的堵漏、截流、消纳、个人防护等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更换。对截流设施、厂区防渗区等进行巡检,在出现设施故障情况下,及时进行维护,保证设施完好、防渗区防渗性能良好。 ②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情况,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截流、消纳、个人防护等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更换。 ③污染治理过程风险防范 加强对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时更换或补充消耗品,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保证各处理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最大程度减少污染治理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如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或不能运行,则必须停止相关生产作业。 |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163.com
电话:0576-****1792 传真:0576-****17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5日
信息发布单位:****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6年5月9日